2011/08/29

請肺癌病患家屬踴躍申請標靶藥物(艾瑞莎 Iressa / Gefitinib、得舒緩 Tarceva / Erlotinib)藥害救濟

Erlotinib(Tarceva 得舒緩)屬於「表皮生長因子接受器酪胺酸激酶抑制劑」(epidermal growth factor receptor inhibitor, EGFRI)的一種,是繼 gefitinib(Iressa艾瑞莎)之後第2個核可於台灣上市用於治療非小細胞肺癌(例如肺腺癌)的標靶治療藥物。

Erlotinib(Tarceva 得舒緩)於2005年4月起,在台灣由15家醫學中心開始進行臨床試驗,針對300名接受化療或放射線療法失敗後的肺癌末期患者給予Tarceva治療。於2006年3月獲得衛生署許可在台灣上市,第3線用藥。2009年10月為第2線用藥。2011年6月為第1線用藥。

根據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與全國不良藥物反應中心發行的季刊-藥物安全簡訊 Drug Safety Newsletter 29期《98年度藥品不良反應通報》(2010年3月),顯示:


Erlotinib (Tarceva, 得舒緩)名列「98年度前10大藥品不良反應通報」第3名,有179例不良反應通報。



然而根據藥物安全簡訊 Drug Safety Newsletter 31期《Erlotinib (Tarceva 得舒緩)國內通報不良反應分析》(2010年9月)顯示:


2005-2010年7月13日共有424件 Erlotinib (Tarceva 得舒緩)不良反應通報案例

41例死亡
:其中3例發生敗血症、敗血性休克與感染、2例發生間質性肺部疾病、2例是肺腺癌病程進展所造成的呼吸衰竭。有18例死亡案例被評估與藥物不相關,6例死亡案例存疑。

1例造成永久性殘疾。

130例造成病人住院。

7例延長病人住院時間。

15例需作處置以防永久性傷害。

172例屬非嚴重不良反應。

50例為其他類則。
下表為擷取部份圖表,完整表格請參閱原文。

產生肺部不良反應症狀通常發生於剛開始使用的第5天,甚至超過9個月(平均39天)的時間

在通報的案例中, Erlotinib (Tarceva 得舒緩)對呼吸系統造成的不良反應有呼吸困難、間質性肺部疾病、肺炎、間質性肺炎、呼吸衰竭、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肋膜積水、慢性阻塞性肺部病病與急性支氣管炎等。

依據文獻記載,呼吸困難的發生率大約有24 - 41%



截至目前為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只公開2010年1月以後的「行政院衛生署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會議紀錄」(即第121次藥害救濟審議會議以後)供大眾查閱。2010年以前的藥害救濟審議會議記錄未公開,社會大眾無從查閱得知藥害救濟申請情況。

查閱已公開2010年1月以後的「行政院衛生署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會議紀錄」,即第121~144次藥害救濟審議會議記錄,結果如下:


Gefitinib(Iressa 艾瑞莎)藥害救濟申請有1例。案例編號:1228。結果是不符合藥物救濟。

Erlotinib(Tarceva 得舒緩)藥害救濟申請有2例,案例編號:1140、1325。結果都是不符合藥物救濟,不予理賠。


根據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於2010年12月電話回覆:Gefitinib(Iressa 艾瑞莎)在該例以前,沒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案例。

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在日本上市5個月就累積124例間質性肺炎不良反應死亡案例,截至2011年3月底死亡人數已達到 825人。 而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在台灣卻是「0藥物死亡、0藥害、0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的神奇完美記

而《98年度藥品不良反應通報》(2010年3月)文中提到 Erlotinib (Tarceva 得舒緩)名列「98年度前10大藥品不良反應通報」第3名,有179例不良反應通報。

這179例中總會有幾例是確認因為藥物死亡或嚴重傷殘住院案例吧?
有多少案例有申請藥害救濟?
有多少案例是通過藥害救濟理賠的?

不知道!因為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說會議記錄太多了,沒有人力可以執行將舊會議記錄轉檔且掛在網路上的業務,所以要我寫公文申請,且需自行付擔會議記錄影印費,才能寄舊會議記錄影本給我。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這些公務人員不願意把現存在電腦中的WORD文件檔一次轉成PDF檔掛上網路給大眾查閱,他們寧可一頁頁地影印寄給我。看到這裡,您想不想駡髒話:真是他X的公務人員故意無作為!

再來交叉比對分析:
Erlotinib(Tarceva 得舒緩)於2005年4月起,在台灣由十五家醫學中心開始進行臨床試驗,針對300名接受化療或放射線療法失敗後的肺癌末期患者給予Tarceva治療。於2006年3月獲得衛生署許可在台灣上市,第3線用藥。2009年10月為第2線用藥。2011年6月為第1線用藥。

Erlotinib (Tarceva 得舒緩)於2005-2010年7月13日共有424件不良反應通報案例

所以這424件不良反應通報案例中
2005年3月~2006年2月為人體臨床試驗,人體臨床試驗所導致的藥害是不理賠的。為了新藥上市,這些醫學中心的醫師會比較注意病患服藥後的反應,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也是根據這些醫學中心的臨床試驗報告來核准 Erlotinib (Tarceva 得舒緩)上市。

但是2005年3月~2006年2月為人體臨床試驗中,有多少例藥害呢?
不知道!

2006年3月~至今是 Erlotinib (Tarceva 得舒緩)由台灣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核可上市而前進到健保給付第1線用藥,有多少例藥害呢?
不知道!

只知道2010年1月~至今,申請 Erlotinib(Tarceva 得舒緩)藥害救濟有2例,而且都是申請不通過。

所以2006年3月~2009年的3年多時間,有多少例 Erlotinib(Tarceva 得舒緩)藥害申請呢?
不知道!

2005-2010年7月13日共有424件不良反應通報案例是怎麼一回事呢?

41例死亡例-有18例死亡案例被評估與藥物不相關+1例造成永久性殘疾+130例造成病人住院+7例延長病人住院時間+15例需作處置以防永久性傷害=176例應該符合藥物救濟。

有多少人得到符合人道的合理藥害理賠?

讓我們來深思:


政府研究單位(醫學中心)與民間機構合作(藥廠),用納稅人的錢發展出所謂「有助於人類福祉」的產品(標靶藥),卻讓民間公司(藥廠)拿去市場販賣,再讓大眾花錢「享受」這個成果(標靶藥),天底下竟有這種美事?

而這個「有助於人類福祉」的產品(標靶藥)造成致死性副作用,台灣竟然沒有人重視或加以預防?

所有吃這個「有助於人類福祉」的產品(標靶藥)造成的呼吸喘而送醫急救的全被當成是肺癌末期之病程延續所致,與藥物無關聯?

任由這些「有助於人類福祉」的產品(標靶藥)光明正大殺人不賠償?

到底台灣有沒有醫師能分辦「是肺癌末期之病程延續所致呼吸喘肺炎」、或是「藥物不良反應所導致的呼吸喘之藥物併發間質性肺炎」? 

台灣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核准一個由健保給付的有缺陷且造成傷亡的藥品?

吃了這個藥品的受害者有被告知是藥品缺陷造成的嗎?

如果沒有醫師告知,受害者會知道嗎?

受害者會知道要申請藥害救濟來要求不負責任研發有致命缺陷藥品的藥商賠償嗎?

還是任由醫學中心大老與藥商在記者會與媒體只發佈標靶藥有療效的訊息,卻完全沒有公開致死或重傷殘的訊息,形同實質詐欺來誤導大眾?

醫學中心大老發佈標靶藥有療效的訊息時,是否該在身上掛個牌子寫名「我接受XX藥廠提供XXX億研究經費」以示負責。

台灣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是否有盡到為台灣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把關的責任?還是任由醫學大老與藥商予取予求?


所有吃過標靶藥的病患,不要無知的當藥廠的實驗白老鼠,請站出來保障自身權益,踴躍申請藥害救濟! 

提醒標靶藥病患家屬,即使病患已往生,仍可在「知道藥害發生時起3年內」向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提出藥害救濟申請。意思就是如果您正在看這篇文章,您懷疑已逝的家人可能是標靶藥不良反應受害者,可以立即申請病歷、到藥害救濟申請網頁下載填寫藥害救濟申請書(有填寫範例),寄出文件,等候調查審議結果。

註:
  1. 若要引用本文,請註明「來源:子葳手札Tzuwei' Blog,文章連結:http://tzuweichuang.blogspot.com/2011/08/erlotinibtarceva-epidermal-growth.html」等字樣,謝謝。
  2. 本文作者沒有醫療背景,只會「東抄西抄」、「以偏蓋全」、「滿口胡言」,未盡完善之處,得隨時修正,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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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3補充】

台灣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會議紀錄:http://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1575

藥害真的很恐怖,大家只要去看看衛生福利部的藥害救濟審議會議記錄,看看那些活生生的案例,若真死了倒也省事,有的案例卻因為藥害成為重傷殘,一輩子也不會回到以前的樣子。若能得到藥害救濟賠償金,通常只有一點點,因為會說病人有高血壓、糖尿病...等等,所以要按比例扣掉幾成的贘償金,最後只能拿到一點點,無濟於事,那真是人生只有漫長的痛苦。

更多案例結果,衛生福利部以那是「常見且可預期的藥害」為理由而不理賠,造成病人與家屬更大的傷害與痛苦。吃了衛生福利部審查核可上市的藥,結果吃死人,卻雖那是「常見的藥害」,「死人是正常的現象」,不用賠償吃藥受害者。台灣老百姓,您怎能不生氣?不出來爭取自己的用藥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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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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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5

日本肺癌標靶藥「艾瑞莎藥害受害者協會」(Iressa / Gefitinib)藥害求償訴訟主張

承續2011年8月23日《台灣醫學中心大老應該傳授日本人肺癌標靶藥「0藥物死亡、0藥害、0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的成功秘方》文中所述,日本於2002年核准使用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至2009年9月,根據日本厚生勞動省數據顯示因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藥物副作用的被害者2097人、死亡被害者799人。2011年3月底死亡人數已達到 825人。 資料來源:http://i250-higainokai.com/subpage4-iressafukusayougaisetsu.html 

日本成立一個「イレッサ薬害被害者の会」(艾瑞莎藥害受害者協會),想了解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為什麼造成這麼大的傷害?受害者因為死亡和無法確定死亡原因而造成社會大眾質疑的聲音。而且因為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的容易使用和宣稱的夢幻療效成為新病人受害風險。該協會以實際行動,提出各種問題和活動,加強資訊公開披露,以提升艾瑞莎 (Iressa / Gefitinib)等用藥人的安全與接受化療的信心。

該協會的網址:http://i250--higainokai.comcom/INDEX.html,網址名就是取用Iressa的「I」+愛瑞莎藥丸是250克碇+higainokai被害の会受害者協會等含意組成。

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藥害受害家屬分別在東京與大阪地方法院對藥商Astrazeneca-アストラゼネカ株式会社提出法律訴訟,相關判決結果如下:
  1. 2011年2月25日大阪地方法院判決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藥廠阿斯特捷利康敗訴,需賠償受害者。
  2. 2011年3月23日東京地方法院判決日本政府厚生省敗訴,需對受害者國家賠償。

雖然我很討厭日本人,但又不得不佩服日本人的嚴謹、龜毛,看到他們將受害者集結成立艾瑞莎藥害受害者協會,並且很有條理擬定問題、打官司,仔細研讀下面訴訟的部份內容,可以發現日本人發現的問題與提告主張也都很適用台灣,甚至都還可以再多加幾條原告主張意見,例如:
台灣政府只顧核准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上市,但是卻沒有對全台醫師教育訓練,沒有對全台醫師加強訓練分辦因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引起的「藥性間質性肺炎」,也沒有限制只有在具肺癌醫治經驗的醫師才有權處方此藥,也沒有規定加強監測投藥流程。所以屬國家賠償。
以下內容,很值得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0藥物死亡、0藥害、0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的台灣民眾學習思考:

台灣到底是真的妥善控制下的「0藥物死亡、0藥害、0藥物不良反應通報」?

還是「根本沒有醫師分辨出藥害所造成的間質性肺炎」? 

台灣病患卻因為醫師都說是肺癌病程惡化,根本不知道是藥害造成的致死性間質性肺炎,不知道去要求藥廠賠償!

台灣病患家屬是否傻傻地對政府、醫學中心、藥廠太寬容而任人宰割? 

台灣衛生署核准一個有致死性缺陷的藥品上市,公部門故意無作為,沒有合理的用藥監測流程與不良藥害回溯追踪研究,不公開相關數據資料,誤導病患以為此藥為有療效,侵害病患生存權利。


看看日本,想想台灣...

台灣人~您能不生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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イレッサ薬害被害者の会艾瑞莎藥害受害者協會)對於肺癌標靶藥物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訴訟提出問題點

資料來源:http://i250-higainokai.com/subpage4-iressafukusayougaisetsu.html 

瑞沙(Iressa / Gefitinib)的問題

1)第一階段的研究,在名稱的學術文章和談話,所有的雜誌,報紙採用,使誇大宣傳的新藥物,如夢幻般的外觀。 禁止
批准核可前的藥品出售廣告)

2)臨床階段的動物實驗,發現有嚴重的副作用的事實被隠瞞。

(3)
故意傳播信息:夢幻的藥物、必需藥物之說、藥物副作用少,不但沒有糾正錯誤的信息,醫務人員和病人,巧妙地用於促進銷售,擴大了損害。

(4)最重要的藥物包裝說明書嚴重的副作用
-間質性肺炎,被發現未列入說明的。

(5)抗がん剤の知識がまったくなくても医師免許があれば治療・使用することが出来る現在の医療制度が被害の拡大をもたらした。(副作用に対する処置の遅れ)・・腫瘍内科専門医認定制度が作られて,2006年からスタートしたばかり・・     (本段需要人協助日翻中



【致謝】感謝網友imoa於2012年2月2日提供的日中翻譯,可參考以下:
「現在的醫療制度,即使醫師對於抗癌藥物的使用完全沒有相關知識,只要有醫師執照即可開立此類藥物來進行治療,使得藥物受害的狀況持續擴大中。(在副作用上的延誤治療)...(在日本)腫瘤內科的專門醫師認証制度,是從2006年才開始實施的。」
           
(6)在美國的FDA,以病人為起不了作用而禁止使用。
因為沒有延長生命的效果,而在歐美撤回申請批准,因為亞洲人的效果被認為有效的情況下繼續。由於疏忽造成的損害,這些問題已被視為許多癌症患者所有死亡人的一種責任
 
標靶藥艾瑞沙(Iressa / Gefitinib)的相關問題

1,審查和批准問題
  • 有效延長生命的效果是腫瘤縮小的效果,無需確認的生存利益(整體回應率)作為危險的情況治療。
  • 作用機制(表皮生長因子受體也存在於正常細胞)的危險性無視於動物實驗數據,上市後試驗的有害事項、不良反應病例報告,未充分驗證。
2,上市後的問題,準確的數量採集方面,沒有一個快速評估不良藥害收集,累計使用患者數不明。

3,問題的不公開資訊,要求國家支持促使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負責公司公開資訊

4,承認存在藥品廣告宣傳問題,先前核可的藥品廣告巧妙避開法律與藥事法,直接以傳媒遊說患者。

5,副作用的抗癌藥物是不列入救濟範圍的,(在日本)抗癌藥物沒有被列入藥品不良反應救濟制度項目內。

藥害 IRESSA法律要求在法庭上
1。受害人(原告)主張

(1)製藥公司阿斯特捷利康(台灣中文譯名)

A.負責產品責任法
通過將分佈在產品有缺陷,製造商的追究責任。

  1. 設計缺陷:有非可用性缺陷的藥物。
  2. 缺陷的指示警告:故障警告等致命危險的發展間質性肺炎方塊,警告提供了仿單的文件,就等於不作出足夠的故障指示警告。
  3. 在廣告中的缺陷:以副作用較少,但賣的藥物發生致命間質性肺炎,相當於缺陷藥物。
  4. 對營銷的指示不足:雖然明知是有風險和發展致命的間質性肺炎和,在任何情況下被使用在,不採取安全措施,代表已廣泛售出的缺陷。

B.侵權(民法709),基於暴力的責任
雖然明知是有風險的發展致命的間質性肺炎,敢賣它而殺死受害者是非法行為。


(2)日本政府

A.無論艾瑞莎是否有生存益處,在沒有確認有助生存期益處,盡管知道有致命性間質性肺炎風險,仍批准艾瑞莎進口和銷售,導致愛瑞莎受害者死亡,是國家賠償法的責任。

B.雖然明知有發展成致命的間質性肺炎的風險,阿斯特捷利康不在說明書警告部分提供適當警告標誌進口艾瑞莎,並批准出售給受害者所造成的死亡,屬國家賠償法責任。

註:
  1. 若有熱心人士協助翻譯日本原文內容,請Email給我,我會補充在本文內,與致謝。
  2. 若要引用本文,請註明「來源:子葳手札Tzuwei' Blog,文章連結:http://tzuweichuang.blogspot.com/2011/08/iressa-gefitinib.html」等字樣,謝謝。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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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3

台灣醫學中心大老應該傳授日本人肺癌標靶藥「0藥物死亡、0藥害、0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的成功秘方

我曾於2010年4月1日發佈《肺腺癌看護日記-標靶藥物(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得舒緩Tarceva / Erlotinib)藥物不良反應篇》一文,表達我對台灣衛生署、健保局、醫學中心等相關單位對現行的標靶藥物(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得舒緩Tarceva / Erlotinib)等造成間質性肺炎的致死性副作用之「無作為」管理而導致標靶藥在台灣「0藥物死亡、0藥害、0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的世界奇蹟提出強烈質疑與批判。 2010年9月29日,還有自稱醫師者留言批評我「以偏蓋全」。

該文發表至今有1年多時間,有看到台灣衛生署、健保局、醫學中心等相關單位做出說明、公開數據資訊或加強措施嗎?或者是對提出標靶藥物(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得舒緩Tarceva / Erlotinib)藥害申請者藥害救濟賠償嗎?

沒有!

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這個標靶藥沒有藥害賠償案例。

得舒緩(Tarceva / Erlotinib)這個標靶藥有1個賠償案例,約在2010年年底經過初審拒絕賠償後提出再審,而且很難得地~很巧合地~遇到負責新藥上市的台大醫師楊志新委員請假未出席的情況下通過決議同意藥害理賠。

我研讀已公開的藥害審議委員會會議記錄,大約是2年的會議記錄中,約20幾次的會議,得舒緩(Tarceva / Erlotinib)的藥害救濟申請有零星幾例,全都是不賠償,負責新藥上市的台大醫師楊志新委員都有出席參加決議,唯有最近通過得舒緩(Tarceva / Erlotinib)賠償的案例,他請假這麼1次未出席會議。

楊志新委員的身份有:台灣大學醫學院教授、台大醫院醫師、台大醫院癌症中心主任、台灣肺癌學會理事、衛生署成立的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藥害審議委員會委員(受聘至2010年底)、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得舒緩Tarceva / Erlotinib新藥人體臨床實驗計畫案負責人。截至2010年12月查詢,當時楊志新委員還有負責4件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與4件得舒緩(Tarceva / Erlotinib)的新藥人體臨床實驗計畫案執行中,而且全部是藥廠提供的經費,藥廠提供的研究經費總額未公開。(註:若職稱頭銜有變動,而本文未更新者,請依其實際職稱,本文不再更正)

台大醫院研究人員表示所有的研究經費全由藥廠提供(包含研究助理薪水),由他們負責安排新藥上市,研究結果屬於藥廠,不能對外公開。

 所以換句話說:台灣民眾納稅,由政府撥經費給台大醫院聘請的公務人員(享有公務人員福利保障與高額退休金)可以光明正大拿藥廠提供不用報稅的研究經費,也不用公開研究資料供大眾檢驗,因為只要出錢的藥商老大不出聲說話,誰有權利質疑這些計畫案是否為真研究? 

這些出錢的藥商老大也不會對外評論研究計畫案做得好或不好,因為只要花錢就能得到進入台灣健保給付的藥品市場,每年新增1萬5千多名肺癌病人,每顆藥約2千元左右,這麼龐大的藥價市場,誰敢批評這些醫學中心做的計畫案有問題?

衛生署回覆:2009年全民健康保險給付標靶藥物「得舒緩」之申報金額約5.79億元,「艾瑞莎」之申報金額約5.48億元。

這還是化療無效後採用的第2線用藥,不包含其他約7成的自費患者龐大的藥價統計。2011年6月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與得舒緩(Tarceva / Erlotinib)前進成為第1線給付藥物,肺癌又是台灣國民死亡病因中排名第1的高死亡率,可預期健保給付的標靶藥價會急速增加,成為健保費都用來支付這些標靶藥,給特定藥商賺走了。

這是一種很奇怪的商業合作模式:
  • 政府研究單位(醫學中心)與民間機構合作(藥廠),用納稅人的錢發展出所謂「有助於人類福祉」的產品(標靶藥),卻讓民間公司(藥廠)拿去市場販賣,再讓大眾花錢「享受」這個成果(標靶藥),天底下竟有這種美事?
  • 而這個「有助於人類福祉」的產品(標靶藥)造成致死性副作用,台灣竟然沒有人重視或加以預防?
  • 所有吃這個「有助於人類福祉」的產品(標靶藥)造成的呼吸喘而送醫急救的全被當成是肺癌末期之病程延續所致,與藥物無關聯。 
  • 任由這些「有助於人類福祉」的產品(標靶藥)光明正大殺人不賠償?

  • 到底台灣有沒有醫師能分辦「是肺癌末期之病程延續所致呼吸喘肺炎」、或是「藥物不良反應所導致的呼吸喘之藥物併發間質性肺炎」? 
台灣不虧是新藥人體臨床實驗的天堂!

日本於2002年核准使用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至2009年9月,根據日本厚生勞動省數據顯示因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藥物副作用的被害者2097人、死亡被害者799人。2011年3月底死亡人數已達到 825人。 資料來源:http://i250-higainokai.com/subpage4-iressafukusayougaisetsu.html 
 

所以日本成立一個「イレッサ薬害被害者の会」(艾瑞莎藥害受害者協會),想了解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為什麼造成這麼大的傷害?受害者因為死亡和無法確定死亡原因而造成社會大眾質疑的聲音。而且因為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的容易使用和宣稱的夢幻療效成為新病人受害風險。該協會以實際行動,提出各種問題和活動,加強資訊公開披露,以提升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等用藥人的安全與接受化療的信心。

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藥害受害家屬分別在東京與大阪地方法院對藥商Astrazeneca-アストラゼネカ株式会社提出法律集體訴訟。

相較於台灣自2002年核准使用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以來的「0藥物死亡、0藥害、0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的世界奇蹟,真是不可思議!

日本於2009年10月修訂版艾瑞沙(Iressa / Gefitinib)藥品仿單的預防措施,列出如下: (註:下文非完整精確的日翻中,原文請參閱:《イレッサの添付文書・2009年10月改訂版http://i250-higainokai.com/iressa-19.pdf)即日文版的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藥品仿單。


【仿單開頭的警告】
  • 相關的療效或效果說明:
    1. 此藥在治療化療的療效和安全性尚未建立。
    2. 此藥的療效和安全性輔助治療尚未建立。
  • 警告
    1. 這種藥物會有例如:氣促等副作用,治療非小細胞肺癌時需了解這種情況是會致命,要同意接受管理。
    2. 這種藥物可能引起間質性肺炎,需實施急性肺損傷的管理,應仔細觀察,例如胸部X光檢查執行,如有異常情況觀察,停止用藥,應採取措施。間質性肺炎和急性肺部損傷通常發生在這種藥物的早期使用,致命結果通常是開始治療後4週內發生,至少在可監控環境或住院下,做到認真監測嚴重的間質性肺炎的不良反應。
    3. 特發性肺纖維化、間質性肺炎、肺塵埃沉著病、放射性肺炎、藥物性肺炎合併急性肺損傷,表現在這種藥物發病後的結果是間質性肺炎,是導致死亡的重要危險因素。正因為如此,用此藥開始治療,特發性肺纖維化,間質性肺炎,肺塵埃沉著病,放射性肺炎,證實了存在的合併藥物性肺炎,要特別注意此藥用於這些患者的併發症。 (“小心管理”一節)
    4. 急性肺損傷,造成的致命間質性肺炎的報導,很多的患者全身情況差,尤其是發病率和死亡率增加趨勢。當這種藥物的管理,要注意仔細觀察病人的病情。 (“小心管理”一節)
    5. 需在醫生有足夠的肺癌化療經驗,與可以有很好應急措施的醫療設施管理下投藥。 (“治療”謹慎“重要須知”和“嚴重副作用”一節)
可是台灣沒有像日本有訂定這種明確的文字警告內容,反而是台灣醫學中心的大老一直在媒體上宣稱這些標靶藥有療效,完全不提到底有多少藥物不良死亡率,也不公開所有人體臨床實驗資料。而衛生署、健保局也不針對歷年來這些標靶藥的藥害與死亡率關聯性主動地做回溯性研究探討,完全「無做為」,任由醫學中心與藥商予取予求。 

事實上,標靶藥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與得舒緩(Tarceva / Erlotinib)就是如日本人於上文所說的:
  1. 此藥在治療化療的療效和安全性尚未建立。
  2. 此藥的療效和安全性輔助治療尚未建立。
也如同藥商台灣阿斯特捷利康股份有限公司於2009年12月2日回函摘要如下:     『當確認是間質性肺病時,應停用Iressa / Gefitinib,並給患者適當之治療。然而對於"適當之治療",需由臨床醫師依據病患的狀況,給予支持性療法,目前並無確切的治療指引。

意思就是:台灣阿斯特捷利康股份有限公司不知道如何治療補救自己公司肺癌標靶藥物-艾瑞莎 (Iressa / Gefitinib)-所造成的致死性間質性肺炎。您們自己看著辦吧!!

既然台灣是標靶藥艾瑞莎(Iressa / Gefitinib)「0藥物死亡、0藥害、0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的世界奇蹟,台灣這些醫學中心大老、負責新藥人體臨床實驗與上市的權威醫師絕對應該公開「0藥物死亡、0藥害、0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的成功秘方,教教日本人,共享「有助於人類福祉」的產品(標靶藥)才對啊!

註:
  1. 若要引用本文,請註明「來源:子葳手札Tzuwei' Blog,文章連結:http://tzuweichuang.blogspot.com/2011/08/000.html」等字樣,謝謝。
  2. 本文作者沒有醫療背景,只會「東抄西抄」、「以偏蓋全」、「滿口胡言」,未盡完善之處,得隨時修正,不另行通知。
  3. 具醫療背景者,不用來筆戰對駡,請公開標靶藥資訊、以行動來解釋說明。是您們讀醫學院、當醫師、接受藥廠經費啊!
  4. 台灣醫學大老開記者會,在媒體上宣稱標靶藥有療效時,是否應該在身後立個大型牌子寫明:「我接受XX藥廠XXXX億研究經費」,以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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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3補充】

台灣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會議紀錄:http://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1575

藥害真的很恐怖,大家只要去看看衛生福利部的藥害救濟審議會議記錄,看看那些活生生的案例,若真死了倒也省事,有的案例卻因為藥害成為重傷殘,一輩子也不會回到以前的樣子。若能得到藥害救濟賠償金,通常只有一點點,因為會說病人有高血壓、糖尿病...等等,所以要按比例扣掉幾成的贘償金,最後只能拿到一點點,無濟於事,那真是人生只有漫長的痛苦。

更多案例結果,衛生福利部以那是「常見且可預期的藥害」為理由而不理賠,造成病人與家屬更大的傷害與痛苦。吃了衛生福利部審查核可上市的藥,結果吃死人,卻雖那是「常見的藥害」,「死人是正常的現象」,不用賠償吃藥受害者。台灣老百姓,您怎能不生氣?不出來爭取自己的用藥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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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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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8

20110815高雄港夕陽彩霞環港觀光之旅 Kaohsiung Harbor Boat Watching Tours

20110815高雄港夕陽彩霞環港觀光之旅 Kaohsiung Harbor Boat Watching Tours

時間 Date:2011年8月15日18時30分~19時

出發地 From:高雄光榮碼頭 Kaohsiung Honorary Pier

目的地 To:旗津陽明高雄海洋探險館 Cijin YM MOME

攝影類型:手機攝影
 


內容說明:
2011高雄海洋博覽會的活動項目之一,由光榮碼頭搭乘蝴蝶公主號遊艇經由高雄港海路前往旗津陽明海洋探索館參觀。這段航線不是平常行駛的航線,可以直接從旗津陽明海洋探索館上岸參觀,很方便。活動期間,船票優惠,來回NT$100,附贈1個陽明海洋探索館紀念冷水瓶。

沿途可以欣賞停駁在光榮碼頭的拉法葉級武昌艦、海巡署偉星艦等各式艦艇、貨輪與橋式貨櫃起重機,還可以看到高雄著名地標85大樓,還有迷幻美麗的高雄港彩霞夕陽餘暉。

隨船導覽解說員為陽明海洋探索館志工陳先生,影片中會聽到他風趣的導覽說明,由於他站在靠船頭位置,加上風大有雜音,所以位在船尾攝影收音比較小聲。原本影片全長19分鐘,東剪西剪亂剪,剪成約8分26秒。拍得不好,請隨便看看。

因為當天的夕陽餘暉實在太美了,令人意猶未盡,所以隔天又搭船參加,結果就是沒有前一天的夕陽美景,天黑得快,頗令人失望。

藉此機會,一起來推廣【大家來讀台灣古典詩】,看著上面遊港影片,吟誦著:「萬頃銀濤翻眼底,一輪斜日映船頭。」。雖然2011年的高雄港看不到「迎眸海角飛帆影」,但仍能心領神會感受到「觸目波心點鷺浮」。

高雄港泛舟

西風扶我下輕舟,絕好高雄港外遊。

萬頃銀濤翻眼底,一輪斜日映船頭。

迎眸海角飛帆影,觸目波心點鷺浮。

漫把滄浪歌一曲(注1),忘機到處友沙鷗(注2)。



題解:
本詩為七言律詩,刊於《詩報》第143期(1936年12月15日)。居住在臺南州北門郡的詩人吳國卿於昭和11年(1936)有南下之遊,並寫下了〈南遊即吟〉、〈獨登大岡山〉、〈遊西子灣〉等詩。高雄港是位於高雄市西側打鼓山和旗後山之間潮流口內側,由潟湖形成的天然港,古稱打狗港,是高雄市對外的重要門戶,十七世紀初時已可見中國沿海居民和居於旗津濱海平埔族人的交易往來。高雄港從前有船可通中國厦門、臺灣淡水、基隆、臺南、臺東、澎湖等地,日治時期開放給一般市民遊港泛舟,國民政府接手管理後成了禁區,不能隨意進出。近年推展「港市合一」,重新開放民眾搭乘觀光遊輪遊港,又恢復為具觀光遊憩功能的美麗港灣。在夕陽西照下的秋季,泛舟於廣闊的高雄港外,觀賞銀濤翻動、日映船頭的美麗景象,感受到波心點鷺、海角飛帆的輕快愉悅,充分展現了詩人遨遊之樂。

注釋:
  1. 漫把滄浪歌一曲:漫,隨意。滄浪,典出《孟子.離婁》:「滄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纓。滄浪之水濁兮,可以濯吾足。」這裡詩人唱起滄浪曲表達隨遇而安的心境。
  2. 忘機到處友沙鷗:指人無巧詐之心,到處皆可與鷗鳥為友。典出《列子.黃帝》。

作者:吳國卿

作者簡介:
1910-?,臺南縣將軍鄉人。為鹽分地帶醫生詩人吳新榮之弟。日治時期曾遊學中國,由於受父親吳萱草的影響,亦寫作傳統詩,為「將軍吟社」(1935年創立)社員,詩作散見於日治時期的刊物《詩報》。

資料來源:
台灣古典詩主題詩選資料庫 http://ipoem.nmtl.gov.tw/files/13-1000-393-1.php


2011/08/10

2011 台灣三峽明前龍井茶( Sansia Longjing Tea ) PK 2009 中國西湖龍井茶( West Lake Longjing Tea )

某天我心血來潮晃去有1年多沒造訪的某茶行,沒有特定目的,只是去聊聊。店主人說剛到貨的杉林溪茶品質不錯,才沒幾天就被主顧客們分完,連茶樣都沒留,所以沒辦法讓我嚐嚐。聽得我直流口水。

店主人看我似乎有點扼腕失落的感覺,於是順手抓起茶鏟往身邊一個大袋子鏟出茶葉,拿到我眼前要我看看茶樣、聞聞茶香,店主人推薦由合作40年的茶農獨家提供的高品質2011年三峽明前龍井茶。

2011台灣三峽明前龍井茶 ( Sansia Longjing Tea )

聽到龍井茶,我不自覺地皺了眉頭,以前喝過龍井茶,苦澀、挺難喝的,實在沒什麼吸引力。

有誰會自討苦吃去找回苦澀的記憶呢?

店主人大力推薦我試試,保證清香好喝。我看那茶葉顏色綠得油亮,白毫也多,扁平狀枝葉挺完整的,看起來真的很不錯,與以前那難喝的龍井茶不太一樣,價格也不貴,所以就拿了一些回家試茶。

這次的三峽明前龍井茶令我驚豔,大大改觀,原來品質好的龍井是這樣的口感:軟、微甜後轉微澀(神經大條點的或許不會感覺到任何澀) 、微香又不是很香(似有若無),生津,就像書上的形容:爽口。茶色很淡,說不上是綠,也稱不上黃,只比白開水多點顏色。

後來與茶友試茶時,我很得意地拿出2011三峽明前龍井茶,與茶友的2009中國西湖龍井茶PK評比。

有沒有搞錯啊?現在是2011年,居然拿2009年的西湖龍井茶來鬥茶?

2009中國西湖龍井茶_茶樣 ( West Lake Longjing Tea )

看倌有所不知。這罐西湖龍井茶可是茶友在2009年千里尋好茶,跑去台灣中部某位茶人處所試喝後,以重金買回來一小罐,恐怕都還不到50公克,因為很貴,所以捨不得喝。這會兒,看我自信滿滿地拿出三峽明前龍井茶,茶友可是狠下心來把珍藏的2009年西湖龍井茶拆封與我分享,我真是幸運!

2009中國西湖龍井茶_泡後

茶友說當初在現場試喝時,那種香甜味令她毫不考慮地花大錢買下,一直忘不了那美好的茶韻,所以她很講究地放入適當茶量,降茶水溫度,計算浸泡時間,小心奕奕地分茶給我,然後我們各自安靜地品茗後,才討論分享試茶後的心得。

2009中國西湖龍井茶_茶色

坦白說,我個人認為2009中國西湖龍井茶是比2011台灣三峽明前龍井茶還香甜,那種「茶香」比較像是小家碧玉、吳儂軟語的甜香。而台灣三峽明前龍井茶則是帶著些許陽剛的灑脫味。

然而茶友卻是失望地嚷著完全不是2009年購買時試喝的味道,她一直想不透是什麼原因,是店家不誠實嗎?是茶葉放太久走味嗎(茶葉有用真空包裝與鐵罐密封)?還是自己的泡茶方式不對?

她一直找不回記憶中美妙的味道!拚命地想找出原因。

我安慰她這西湖龍井不難喝啊!至少當時我真的覺得還蠻香甜的。

~很多時候,關於茶的記憶,品質而外,關乎心情。~

隔了2週,我們再次試泡這個2009中國西湖龍井茶。真是奇怪,香甜味幾乎不見了,取而代之出現微微草味,茶湯也不那麼好喝。也不過才十來天,這個2009中國西湖龍井茶有如剛出土的古代美女屍身一遇上空氣立刻以光速迅速腐化敗壞,將原先念念不忘的甜美記憶徹底抹除。

茶友捶心肝地得到一個結論:茶~不要捨不得喝。

我得到的結論:絕對不要花大錢買茶。絕對不要相信「藏茶」那種違背自然法則的鬼話。

茶~還是喝新鮮的好!


2011/08/07

20110801曹公圳自行車道與東便門夜景

才剛騎自行車沒多久就下起雨來,越下越大,沒帶雨衣,只好先找地方避雨,我才不想感冒花醫藥費呀!這是青年路地下道口的曹公圳自行車道休憩亭,照片的左邊是住家牆壁,地方不大,就是在路口轉角空地做個入口景觀,平常看是一般般,不是很顯眼,但是在這下雨的夜色中增添幾分日式旅舘庭院一隅的味道。

曹公圳自行車道夜景_青年路地下道口避雨

其實旁邊就是地下道出口,車輛繁忙往來的喧擾,更顯得這塊小小的亂世靜土很珍貴,社會快節奏下少見的緩步調,美景就在轉換心境視野下隨處可得。我超愛這張照片,很有味道,這次出門就值得了。

鳳山溪自行車道夜景_同儀門與東便門

幸好雨沒下太久,只是後來又斷斷續續,怕相機潮濕,不太好拍照,加上曹公圳自行車道很暗,陷阱很多,不熟悉路況者很容易騎到曹公圳內,與荷花、魚兒游泳。所以我專心騎車,沒拍此段夜景,轉到了鳳山溪自行車道的東便門才又拍了幾張。可能是我太沒有想像力,實在很難想像這些城牆原來的風貌,不過東便門與同儀門的咕咾石紅磚白牆建築風格,在夜景燈光的烘托下,仍有一種神祕懷舊的氛圍。

鳳山溪自行車道夜景_東福橋與東便門穴型通道

為了要越過鳳山溪,當地居民仍是騎車或步行通過東福橋與東便門穴型通道,造成現代交通工具行駛在古蹟上。

鳳山溪自行車道夜景_東福祠

看了介紹才知道這座土地公廟不是平常見到的土地公廟,而是「守護東福橋的土地公廟」、「橋公廟」。而且信徒還幫土地公討了一門好親事,有了土地婆,成雙成對。很有趣吧!

【延伸閱讀】


2011/08/01

【手機攝影】20110730 光榮碼頭愛河夜景與自行車隨便騎

台灣高雄光榮碼頭望向愛河的夜景,挺美的。旁邊傳來一群停駁的輪船工作者圍坐在地上邊喝飲料吃點心、邊聊天的談話嘻笑聲,夾雜著奇怪腔調的英文、日文、偶爾幾句中文單字。戶外夜晚很涼爽,快23時,還是有很多人在這裡聊天、釣魚、騎腳踏車。

20110730光榮碼頭的愛河夜景
(手機攝影於約中元七月鬼門開之前1個多小時)

20110730衛武營→中正路(美麗島站休息)→七賢路→五福路→右轉鼓山路高雄臨港線自行車道一半折返→打狗鐵道故事館→西子灣中山大學隧道→西子灣蓮海路校門口→哨船頭→1號 船渠景觀橋(休息)→濱海一路→蓬萊路→七賢三路→五福四路→大勇路→西臨港線光榮碼頭(休息)→新光碼頭左轉新光路→廣西路→廣東街→三多路→衛武營結束。

在Google地圖上看來約26.42公里。 路線圖如下:

上面的路線是我懶人隨便騎的路線,不推薦。大致上就是以衛武營為起訖點(先在衛武營內騎了大半個小時暖身),依中正路人行道騎到西子灣,接西臨港線,接三多路回程。雖然騎了快30公里的脚踏車,可是一點也不喘不累,覺得不太有成就感,只有雙脚踩踏,好像沒有運動到的感覺。

平常 bodybalance 才1個小時的課程就會令我喘到不行,全身都有運動到的感覺。所以如果嚴格比較運動成效,我個人還是會認為 bodybalance 的成效明顯、花費時間少、在一個人的墊子上就可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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